智能收投服务终端收寄要求
通过智能信包箱、智能快件箱、无人车等智能收投服务终端收取快件应满足以下要求:
- 智能收投服务终端运营企业应明确、完整告知寄件人快递服务主体服务区域;
- 智能收投服务终端运营企业应为实名收寄提供技术条件和技术服务,确保落实实名收寄要求;
- 智能收投服务终端运营企业应明确、完整告知寄件人快递服务合同条款、包装管理要求、遵守禁止寄递和限制寄递物品等有关规定;
- 寄件人应如实提供寄递信息,接受身份查验;通过查验后,将未封装的交寄物品放至智能收投服务终端的箱体内;
- 快递服务主体取出交寄物品时,应当场验视、封装,并作出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