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服务中心工作是法院工作的龙头环节,是与当事人接触的第一环节,河津市法院坚持预防治理结合,传统手段与信息化手段并重,全方位、多角度进行廉洁风险防控,织密“全要素、全周期、全链条”廉洁风险防控网。
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审判执行活动中主动接受案件当事人监督的若干规定》,立案环节,窗口工作人员及时向当事人提供廉政监督信封,信封详细写明案件办理过程中关系当事人切身利益的从立案、审判、执行全过程的监督事项、接收部门、监督联系电话、网站、监督意见邮寄地址等,使人民群众明确了监督范围,监督意见反馈方式,方便案件当事人正确及时对违法违纪行为进行监督举报。
除设置信访举报箱和投诉意见箱外,中心专门设立院长信箱,在院长、当事人之间架起反馈、监督桥梁。设立专门接待区域,全程录音录像,全程监控,确保了法官与当事人接触过程始终在公开透明环境下进行,有效保护法官与当事人双方合法权益。
发挥传统监督优势的同时,河津市法院充分利用信息化建设成果拓宽监督渠道。将12368热线电话作为司法便民的新举措,深化司法公开、自觉接受监督的新途径,安排专人接听并做好登记、反馈工作。
投资专款,安装智能文书交接柜,实现了当事人与法官之间材料转接在阳光下高效规范运行。
阅读全文:【清廉机关进行时】——河津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