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信包(快件)箱的建设原则
(一)坚持规划引领,发挥政府统筹引导作用,依托市场机制有效配置资源,引导企业有序竞争健康发展,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二)坚持公共属性。智能信包(快件)箱属于公共服务设施,用于设置智能末端配送设施的公共服务场所(包括服务用房和服务场地等)应向住户和使用企业开放。
(三)坚持共享原则。对邮政、快递企业共同开放使用,设施共享的原则。
(四)坚持同步原则。坚持与建筑工程项目建设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交付、同步使用的原则。
智能信包(快件)箱的规划要求
(一)住宅小区规划要求:新建住宅小区内的智能信包(快件)箱应按照每满300户90-130个格口的标准配置,每90-130个格口宜为一套智能信包(快件)箱,每套智能信包(快件)箱的占地面积宜为10-18㎡。
新建住宅小区配建智能末端配送设施(智能信包(快件)箱)服务用房的,应按照每满300户不低于25平方米、最小不少于25平方米的标准进行配置。
(二)商务楼宇规划要求:新建商务楼宇内的智能信包(快件)箱应按照每600人90-130个格口的标准配置,每90-130个格口宜为一套智能信包(快件)箱,每套智能信包(快件)箱的占地面积宜为10-18㎡。
新建商务楼宇配建智能末端配送设施(智能信包(快件)箱)服务用房的,应按照每600人不低于25平方米、最小不少于25平方米的标准进行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