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公司),市属各高等院校,自贸区福州片区管委会:《促进现代物流业加快发展八条措施》已经市十五届政府2021年第2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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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电商物流发展
1.鼓励无接触式智能投递终端应用,支持企业建设并运营智能信包箱、智能快件(冷藏)箱、智能物流箱,用于信件、包裹、快递、生鲜及生活物品配送,项目投资额100万元以上,按不超过投资额20%,最高100万元予以补助。
2.新建并运营快递综合服务站点(含“网订店取”等),服务3个以上快递品牌企业、运营满6个月以上,站点达到50—100个的企业,给予一次性最高50万元补助;站点达到100个以上的企业,给予一次性最高100万元补助。
3.新建并运营校园快递服务中心3个月,面积达到200㎡以上的,给予每个站点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推进农村物流发展
支持企业搭建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建设县级集中分拨中心、乡镇级配送中心、村级邮政快递服务站点。加快推进“快递进村”工程,完善乡村物流基础设施,搭建乡村物流服务网络,助力乡村振兴。对物流企业在五城区外10个以上行政村(乡镇政府所在的行政村除外)建设村级物流服务网点或智能投递终端(每组30个格口以上),且运营6个月以上的,其中邮政、快递服务网点需在市邮政管理局备案,给予每个网点或智能投递终端补助0.5万元,单家企业的补助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