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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崇州|新建小区规划和方案技术评审时需将智能信包箱等划为前置条件

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物流降本增效促进实体经济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的通知》(成办函〔2019〕112号)文件第三项第八条构建城乡一体化快递配送网络中“推进城市新建小区和旧城改造智能快件(信包)箱、快递末端网点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加大智能快件(信包)箱、快递末端网点覆盖率”和《中共崇州市委办公室 崇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崇州市进一步优化提升国际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崇委办〔2020〕17号)文件中第244项“提升城市末端快递配送效率,推进城市新建小区和旧城改造智能快件(信包)箱、快递末端网点、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要求,请贵局在新建小区规划条件和规划方案技术评审时,将智能快件(信包)箱等设施规划作为前置条件,并将评审结果抄送我局,确保市委市政府工作目标落到实处。

特此函告。

原文:崇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营商环境工作目标对接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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